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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《蚌埠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
征集时间:[ 2021-03-12 00:00 ] 至 [ 2021-04-12 13:05 ] 状态:已结束 来源:市数据资源局

    根据《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〔2020〕第299号)和2021年市政府制度建设清单要求,现将《蚌埠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:2020年412日。

二、提出意见的方式:

1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数据资源管理科,邮寄地址:燕山路1599号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蚌埠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”。 

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:bbzwfwzx@163.com,电话:0552-4125108

蚌埠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.docx

征集结果

2021年3月12日,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就《蚌埠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, 截止2021年4月13日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1条意见,社会反馈0条意见,,均予采纳。

主办单位: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(蚌埠市政务服务管理局) 通信地址: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(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区内)
联系电话:0552-4125168 皖ICP备19011991号-1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826号 网站标识码:3403000032